
和美乡村建设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在项目谋划阶段,应强化乡村人口趋势研判,明确村庄建设优先序;工程方案需因地制宜、务实管用,管网等基础设施应立足县域统筹规划,提升系统运行效能;要建立农民全过程参与机制,完善项目运行管护机制。应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高度责任感,科学谋划适用项目,加强项目储备,细化前期工作,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推动工程建设精准对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现实需求。
王艳华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在《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全面实施背景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标志着2025年度首批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启动。与以往中央支持的乡村建设项目相比,本轮和美乡村项目更加强调对农村人口变化趋势的研判、项目实施效果,以及可持续运营机制,全面准确理解政策意图导向,对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一、准确把握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政策导向
长期以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投入的力度,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条件已发生巨大变化。为系统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更好回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现实需求,有关部门在深入总结“千万工程”实践经验、全面梳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程实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办法》《导则》。这两份政策文件不仅凝练了对乡村发展趋势的科学研判,更构建了以系统思维推进乡村建设的实践路径,标志着我国乡村建设政策体系进入精准化、系统化新阶段。突出特点包括:
(一)强调遵循城乡发展建设规律,顺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农村人口快速减少,2023年我国乡村人口4.77亿人,较2021年减少2135万人,有学者预测,2030年,我国乡村人口将下降至4亿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将降至3.5亿人。受此影响,一些远离交通要道、生态环境恶劣、农业资源禀赋较差的地区,人口加速外流,“空心村”现象突出,传统村落分化加剧,村庄格局加速演变。据有关部门数据,从1985年至今的40年里,我国自然村数量减少约150万个,行政村数量减少近50万个,预期随着城镇化进程推进,这一趋势仍将延续。在此背景下,如何因地制宜选好建设地点和项目,服务更多群众需要,以此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成为乡村建设的最大挑战。我国《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指出,要优化城乡发展格局,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和难以确定类五种类型,分类施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贯彻乡村振兴分类施策理念,《办法》在总体要求中明确提出要遵循城乡发展建设规律,顺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中央资金明确支持未来将长久存续、人口集中的行政村,其重要用意在于尽量避免“撒胡椒面”式投入与‘空心村’低效建设投入,投资尽量做到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二)突出强调要政府引导、农民参与
农民作为和美乡村建设的直接受益主体,其参与度直接影响项目成效。但在以往乡村建设项目中,存在“政府建、村民看”“有人建、无人维护”的断层现象,导致项目投资效益难以持续释放,甚至出现“项目不讨好、村民意见大”的矛盾现象。导致上述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村民没有实质性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的决策、建设和监督,项目不符合村民需要,村民认为项目与自己无关。
为尽量避免这种现象,和美乡村建设中,突出强调要发挥农民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组织发动农民全过程参与村庄规划、项目谋划、建设和管护,调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建设内容选择上,强调充分征求农民的意见,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自下而上确定建设内容;在决策和实施流程上,要求项目村“两委”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谋划项目,组织农民参与小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监督和管护,采用以工代赈方式进行建设等;在投资范围上,要注意厘清政府和农户项目建设“边界”,农民院内和房前屋后的事发动农民群众来干,如农村厕所改造、庭院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等,政府重点做农民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的事,如污水管网收集及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及集中处理系统、村内道路和照明系统、公共绿地等。
(三)强调各项工程要因地制宜、务实管用
我国地域广阔,村庄立地条件千差万别,乡村建设中很难有统一的建设内容、建设模式、技术方案和投入标准。从以往媒体曝光乡村建设方面的问题中,时常看到各类设施“技术装备水土不服”、运行费用过高、缺乏专业维护人员等原因导致的项目建而未用、用而低效等问题。求其原因财惠赚,是个别地区简单照搬城市或其他地区成功模式,忽视了本地配套条件,选用的技术适配性不足,未考虑建设投入之外的运维费用,由此导致项目难以运行,或者大幅增加了村集体经济负担。
对此,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突出强调“要干一件成一件,建一个用一个,既要建得好也要管得好,确保财力可持续、模式可适用、农民可接受,使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为了引导各地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及建设标准,针对不同地区自然条件差异大、社会、经济发展基础不同的现状,《导则》中给出了“菜单式”的建设内容,及相关建设标准。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例,村庄可以根据自己实际,选择单户或联户分散处理、村组和连村相对集中处理和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等多种模式,并鼓励采用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的污水处理技术,总体要求是要因地制宜,不贪大求洋,不增加或尽量少增加运行维护难度和成本。
(四)强调项目与县域体系的整体谋划和运行系统融合设计
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具有较强的系统性,管网铺设及终端的集中处理设施具有“规模经济”特点,项目建设需与县域国土空间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密切相关。目前我国基本建立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系统,但存在农村垃圾总量大、运输成本高、有机垃圾多等特点,需要在垃圾收集过程中,进行有机垃圾分类处理,以及建立区域性压缩站以减少运行费用。我国农村污水处理能力总体滞后,但单村、单镇铺设管网收集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单位投资高、规模不经济、运行费用难以持续,而处于城郊结合部的污水纳入污水管网进行处理则具有较好经济性。因此,对这类系统性较强的项目,必须以县为单位统一布局运行模式、网络体系,并安排运行费用。国务院发布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统筹布局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防止各自为政、重复建设。
因此,和美村庄建设中强调各项工程必须融入到全县发展布局中,以此保障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符合全县总体战略,保障项目能够有效运转。通过与县域规划充分对接,以及从县域层面摸清人口流动及村庄演变趋势,才能合理确定哪些村的设施该“集中处理”,哪些村适合“小型分散”,哪些村只需“管控”,确保设施规模与人口变化规模相匹配。
(五)强调突出重点,并注重与其他渠道类似专项的分工协作
国家高度重视乡村建设工作,围绕“乡村建设”这一系统工程,中央层面已经形成了“多部门协同、资金渠道多元、任务清单管理”的支持格局。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强调要与已有资金渠道的集中供水、卫生厕所改建等项目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实施,与社会力量参与投资的清洁能源、智慧村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相结合,以此保障和美乡村建设工程项目与其他工程独立但又有机衔接,以达到事半功倍、整体效益最大化目标。
二、科学开展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
《办法》《导则》发布后,各地申报中央资金项目积极性显著提升,但申报质量存在明显短板,主要表现为:项目选址与规划不符、项目谋划及设计不合理、前期准备不扎实、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较为突出,需在项目谋划阶段强化系统性、前瞻性设计。
(一)选准项目实施地点
《办法》第六条和《导则》中明确提出了和美乡村项目的中央支持范围,其中设有“门槛”底线指标:一是中央资金重点支持东北、中部和西部地区省份;二是强调人口基数,其中辽宁等11个省份行政村常住人口在1000人以上,其他省份要达到2000人以上;三是强调了村庄具备发展潜力,具体包括属于集聚提升类行政村,已经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以及村集体经济收入在20万元以上。
2025年项目中有近半数的申报项目与上述要求完全符合,其他项目,有的所有村庄中包含有个别“不满足要求项”的村庄,有的申报单位未提供村庄类型、村集体收入、村常住人口证明材料,有的没有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在给定的修改时限内仍不能提供相关工作,导致不能纳入2025年支持计划。
(二)选准适合的建设项目
《办法》《导则》中明确提出了和美乡村项目中央资金投向是村内道路硬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公共照明工程、公共绿地建设,以及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农户住宅内部设施,必须全额用于和美乡村建设工程建设实体内容。
但各地申报项目中存在着一些不符合中央资金投向的问题,如,有的含有“门墙亭栏廊”等中央资金明确不能投资的建设内容;有的涉及已有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厕所、供水等重复建设内容;有的存在购买健身器材等、将中央资金用于前期工作费及预备费用等违规用途。一些地方建设项目超越发展阶段水平和实际需要,如村内道路过宽、采用需持续运行费用但未明确运维资金来源的污水处理设施等。同时,一些地方因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滞后,导致项目与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配套,影响了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扎实完成前期工作
各地申请中央资金支持的前置性审批条件,是以县为单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对申请和美乡村中央投资的项目,要求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投资计划安排的当年,年底前要完成80%以上的建设任务。这就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
2025年各地项目中,存在部分县项目要件不满足或内容不具体的情况。例如项目的子项目法人主体不明确,部分建设项目缺少土地预审、规划许可、环评批复等必备要件,或有相关文件,但文件中无实质同意的意见。由于前期工作基础不扎实,难以实现当年批复、当年开工及完成80%工程量的进度要求,影响了中央资金批复。
(四)健全完善项目实施机制
《导则》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项目县应以清单形式明确项目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科学测算项目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
各地提交的资金申请报告中,有近一半的项目没有重视该部分内容的深度思考,有些项目寥寥数语简单定性描述将建立相关机制,有些甚至没有相关章节内容。由于管护经费来源和管护机制不明确,导致项目不能纳入到年度支持范围。
三、有序有效实施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的若干建议
(一)强化村庄发展趋势性研究,融入城乡融合发展大局
切实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群众所急所盼,有序推动村庄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改善乡村环境,不断提升宜居宜业水平。要坚持规划先行,提升农村乡村建设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水平,尤其要针对农村人口空心化、人口老龄化等问题,加强人口演化趋势研究,优先解决村庄人口多,需求强烈地区的短板弱项问题。要按照城乡一体、统筹协调原则对城市、乡镇和村庄进行统一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分类,循序渐进。在工程项目选择和建设运行模式上,要因地制宜,以实用和可持续运行为主,努力让村庄建设融入城乡发展大局。
(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强化规划和项目储备
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的“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经验,要不断加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储备。项目建设要符合村庄发展规划,符合县域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申报的具体项目要围绕群众需求,结合村庄实际,分类施策,与其他渠道资金组合施策,综合发力;强调项目“硬件”建设和“软机制”一体谋划,努力形成“规划科学、储备充分、实施有序、管护长效”的和美乡村建设新格局,推动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全面提升。
(三)加强工程项目前期研究,科学确定工程内容及标准
各地要对照《管理办法》《导则》等要求,严格把关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中央资金使用方向,确保项目符合和美乡村建设要求。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的实际需要选择适宜的管护模式,在保障“建好”的同时更加注重“管好”“用好”财惠赚,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根据实际需要保障必要的管护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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